吉安地处江西中部,森林资源丰富,山区地形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近年来,随着林业经济的发展,林产品价格的攀升,林农山林权属意识明显增强,各类山林权属纠纷不断凸显,具有数量多种类多情况复杂和危害性大等特点,极易引发毁林械斗等恶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山林权属纠纷的高发态势,为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涉林纠纷,近年来,市林业局成立涉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创新性的利用调解委员会这个平台,融合法律甄别服务制会审协商制联席会议制和办结后回访制四种机制,成功化解了多起跨县林权纠纷。
机制一法律甄别服务制
借助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等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与争议甄别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机制二会审协商制
从司法信访法制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家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辖区内急大难争议进行集中会审,努力做到双方当事人满意,不留后患。对争议双方证据不清四址不详的,在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同时,维持原定界线不变,维持林地管理现状不变,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调解。
机制三联席会议制
市际县际间存在山林权属争议时,调解员通过深入实地勘查,查找历史凭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摸清纠纷形成的原因,按照吉安市县际山林权属争议联调章程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协商调解山林权属争议。
机制四办结后回访制
为防止反复出现争议,由调解机构牵头组织回访组,对已调解办结的山林权属争议在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进行回访。
按照调解工作流程,从调解的申请受理调查质证,再到调解处理送达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到位。
自该调解平台建立以来,全市共成功调解林权争议226起,涉林面积29239.5亩,处理群众来人来信来电等信访工作160批次,群众满意率达100,市山调办获市综治委特别嘉奖市林业局获2015年度全市和谐稳定工作优秀市直单位荣誉称号。
山林权属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解委员会通过建立一个平台四项机制调解新模式,使纠纷双方平等协商消除隔阂,防止了矛盾激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和建设法治吉安作出了重大贡献。